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进行巡察。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巡察期间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理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为了便于师生职工反映情况,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设专门电子信箱:xcz1@xpu.edu.cn
二、设专门工作电话:18292165536,受理时间: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。
三、来访地点: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二层238会议室
四、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30日。
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第一巡察组
2021年4月14日